经组织学确诊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复发或转移结肠或直肠腺癌患者;
既往未接受过任何系统抗肿瘤治疗,既往接受新辅助或辅助治疗的受试者,首次发现复发或转移须在新辅助或辅助治疗末次给药之后的≥12个月;
根据RECIST v1.1标准至少有1个可测量病灶;
ECOG评分为0~1分;
重要器官的功能良好;
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到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6个月内避孕。
复发或转移病灶可以进行根治性手术治疗;
存在中枢神经系统或脑膜转移;
临床症状的中度、重度腹水;不受控制或中等量及以上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
控制不良的高血压(在规律抗高血压治疗的情况下,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以及既往具有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史的受试者;
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
目前伴有间质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病,或既往有需激素治疗的间质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病病史者;
既往曾接受过靶向T细胞共刺激分子及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的治疗;既往曾接受过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治疗或任何抗血管生成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