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潍坊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标准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体系》)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试运行。这是潍坊市食药监局在行政执法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开展的有益探索和制度创新,也是山东省食药监管系统的首个行政处罚标准体系。
据了解,编写《标准体系》历时一年时间, 共计30多万字,在编写过程中以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以问题为导向。编写《标准体系》旨在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探索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行政执法模式,促进依法科学履职尽责,实现执法有尺度、办案有标准、行为有规范。《标准体系》主要内容包括行政处罚保障标准、立案标准、调查取证标准、处罚决定标准、处罚执行标准等五大部分,包含17个大项、218个小项,对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工作各环节作了规定。
《标准体系》贯彻到了食药执法的每个环节,聚焦于案件调查的立案、调查和取证等核心环节,明确程序规定、工作标准、办理规范,必要时辅以表格形式,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同时,《标准体系》注重环节、部门、科室间的上下、左右衔接畅通,确保每项工作形成闭环,有效保证了信息畅通。
(田洪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