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对于抗血管生成药物——贝伐珠单抗都不陌生,其广泛应用于多种恶性肿瘤的治疗,如转移性结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脑神经胶质瘤、肾癌、卵巢癌和宫颈癌等,并已纳入这些恶性肿瘤诊疗指南的全球推荐标准方案。
然而,尽管这款抗肿瘤血管生成药物已经成为医生治疗肿瘤的一个强有力的重要武器,它的不良反应仍然不容小觑!究竟有哪些不良反应?临床医生应当如何处理呢?
一、高血压
贝伐珠单抗的副作用大多与其作用机制相关,一般而言,这些副作用都是可耐受的,其中最常见的就是高血压。
要知道,肿瘤的生长、扩散与转移都依赖着新生血管的生成,因此抑制肿瘤新生血管的生成能起到抑制癌细胞增殖的效果,贝伐珠单抗就是以此机制来发挥其药效的,但当贝伐珠单抗抑制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的活性时,还会使血管收缩,从而导致血压升高。
但值得庆幸的是,贝伐珠单抗引起的高血压是可控可治疗的。临床研究表明,85% 的高血压能得到了缓解,而在出现高血压后,89% 的患者仍能持续贝伐单抗的治疗,只有 4% 的患者需停药。
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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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药前,监测基线血压。如有高血压病史,或患者血压值较基线明显升高,则推荐开始使用降压药,目标血压为140 mmHg/90mmHg(1mmHg=0.133 kPa),针对高危患者,则需控制血压为130mmHg/80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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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期间,加强血压监测。降压药物可选择: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ngiotensin-converting enzyme inhibitor, ACEI)、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ngiotensin Ⅱ receptor antagonist, ARB)、β受体阻滞剂、钙离子通道阻滞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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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患者发生中度以上的高血压(血压高于160 mmHg/100 mmHg),且降压药暂不能控制,则应暂停贝伐珠单抗并给予降压治疗,直至血压恢复至可控状态,如果高血压经过治疗1个月仍未得到控制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性脑病,则需停用贝伐珠单抗。
二、出血
出血也是贝伐珠单抗治疗期间发生率较高的一个副作用,在贝伐单抗的相关实验中,发生≥3级咯血的发生率为1.0%~4.4%。
由于肿瘤血管排列紊乱,在使用贝伐珠单抗后周围的肿瘤组织也易出现结构异常,从而导致血管结构失去支撑,因此会有出血现象的发生。临床中可观察到的常见出血事件有皮肤黏膜出血、鼻出血、消化道出血、肺出血及脑出血等。
处理原则:
用药前筛查出血高风险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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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有空洞或者中央型鳞状细胞NSCLC; -
长期或大剂量使用抗风湿/抗炎药物治疗或抗凝治疗的患者; -
原发病灶比较大且该病灶接受过放射治疗的患者; -
既往具有动脉硬化症病史的患者; -
具有消化性溃疡的患者等; -
近期瘤块中有出血征象的患者,使用抗血管生成药物时应持谨慎态度; -
3个月内发生过肺出血、咯血(>3ml的鲜红血液)的患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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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前应进行尿蛋白的检测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尿蛋白水平在 ≥2g/24h,推迟抗血管生成药物治疗,直至尿蛋白水平恢复到<2g/2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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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过程中出现蛋白尿后,根据尿蛋白的情况调整药物的使用:尿蛋白 1+~3+ 或 24 小时尿蛋白<2g,按照预定方案继续给抗血管生成药物;尿蛋白 4+ 或 24 小时尿蛋白 ≥2g,暂停本次给药计划,推迟给药直到 24 小时尿蛋白<2g;4 级蛋白尿(肾病综合征),则永久性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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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蛋白尿,一线治疗可使用 ACEI 或 ARB,二线治疗为非二氢吡啶类钙离子拮抗剂或者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必要时请专科医生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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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终止贝伐珠单抗治疗后,应每 3 月一次检测 24 小时尿蛋白,直至 24 小时尿蛋白<1g。
用药前识别血栓的高危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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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动脉或静脉血栓栓塞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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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或年龄>65 岁以及易发血管病(如心脏支架植入史)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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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抗血管生成药物与化疗联合治疗的患者。
用药过程中针对不同性质的血栓采取不同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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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脉血栓栓塞事件(ATE):一旦出现任何级别的血栓,急性期应中止贝伐珠单抗治疗;近期发生过ATE的患者,至少在ATE发生后6个月内不能使用贝伐珠单抗治疗,开始贝伐珠单抗治疗前应确定患者处于稳定状态或无症状。必要时请专科医生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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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血栓栓塞事件(VTE):对于出现≤3级VTE的患者,在开始低分子肝素抗凝治疗后可恢复药物治疗;4 级静脉血栓栓塞发生或抗凝治疗后复发性或难治性血栓栓塞的患者,应终止药物治疗。
目前,贝伐珠单抗的副作用已经做过大量临床研究和实际应用,得到较为全面的阐明,这就意味着,我们有望通过副作用的有效预防和管理,更好地发挥贝伐珠单抗的疗效,为癌症患者们带来更具价值的治疗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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